財政部官員表示,立法院臨時會將審議稅改方案,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將再調高,一旦三讀通過,將自今(107)年度起實施。
換句話說,107年度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可望再調高。
此外,最高稅率45%的課稅級距,稅改後將刪除。
有關三項扣除額,立委已提案加碼調高,預料最後可望較財政部版本調高。
官員指出,有關稅改方案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立法院臨時會將審議,如果順利完成修法,並自107年度起實施,上述三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將以修法後規定的金額為準,並自明年辦理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時適用。
根據財政部提出的稅改方案,標準扣除額將由9萬元調高為11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則由12.8萬元調高為18萬元,並刪除最高稅率45%的課稅級距,課稅級距由六級修正為五級,最高稅率降至40%。
來源:引自107.1.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