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外資扣繳率提高為21%,高雄國稅局表示,以現金收付的時間來決定是適用去年的20%扣繳率、還是今年的21%。若是去年12月「決議」股利的配發,今年1月5日「實際」配發,以配發時點為準,即適用今年的21%。
官員表示,所得稅採現金收付制,什麼時候拿到錢,就認定歸屬什麼年度。以案例來說,外資投資人拿到股利是今年1月5日以後,公司就以今年適用的21%扣繳率來扣繳。除了時點認定問題之外,另一個讓公司頭痛的問題是外國人股東到底是居住者?還是非居住者?一般,法人的認定較明確,自然人比較不易認定。如果是發放股利是發給居住者就不必扣繳,發給非居住者扣繳。
官員說,認定方法是先看該自然人有沒有戶籍,如果有,可視為居住者。沒有戶籍再看居留核發期限,如果今年期限有超過183天,也可以視為居住者。非屬於前兩者,可以按21%逕行扣繳。
只是公司股東眾多,也可能弄錯。如果公司弄錯了,該自然人是非居住者,而公司沒有先扣繳21%,被國稅局查到了,官員說,也不會處罰,只是會通知公司補繳扣繳差額。
來源:引自107.1.1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