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24)日首次召開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諮詢委員陳清秀提案,薪資扣除額應自基本生活費不課稅計算中移除。財政部長許虞哲同意檢討調整。如果薪扣額不列入公式減除,基本生活費扣除額將提高,等於送給納稅人減稅小紅包。
追蹤稅改的人對陳清秀應該不陌生,他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做成「薪扣額只能定額減除違憲」,根據這項釋憲,財政部今年中將再度送出稅改修法案。
陳清秀昨天再度為納稅者發聲,聲討基本生活費扣除額的計算公式。《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不得對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課稅。於是財政部訂了個公式,每年訂出每人基本生活費,去年度是16.6萬元。用基本生活費減去「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扣額」,計算出「基本生活費扣除額」。陳清秀建議,拿掉公式中的薪扣額。一旦拿掉,「基本生活費扣除額」就會變大。
陳清秀指出,薪扣額是薪資收入的成本,並不是基本生活支出,財政部不應為了減少稅損,忽略課稅的合理性。還有其他委員附議。
會議主任委員許虞哲當場裁示,未來財部會再針對納保法施行細則通盤檢討,初步調整方向可能是以其他更合適的扣除額來替代。
來源:107.1.25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