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發了嗎?由於所得稅改調整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等扣除額,財政部也修正調整薪資扣繳稅額表,個人獲發年終獎金的起扣點,每次給付額超過8萬4500元,要扣繳5%所得稅,並在明年5月報稅時適用。
財政部已訂定發布2018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自今年1月起適用。由於該表依照公式計算每月應扣繳稅額,因爲所得稅改調高標準扣除額為12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為20萬元,也因此連帶調整2018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
今年5月報稅時還是適用每月薪資最低起扣門檻自7萬3501元,但明年報稅時將提高至8萬4501元,若未超過起扣點則無須扣繳。以單身、無扶養親屬者為例,每月薪資若在8.45萬元以下,不必按月扣繳所得稅;標準四口之家有配偶並扶養二名未成年子女,今年每月的薪資起扣額是10萬6501萬元。
而薪資等固定給付的所得之外,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8條規定,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的薪資,其扣繳率一律為5%。而年終獎金因非屬每月給付的薪資,因此參考2018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的起扣點,若超過即按全額扣繳5%。
引自:107.1.31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