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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綜所稅 發出補稅令

105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的補稅案件,財政部即將發單。財政部指出,如有需補繳稅款的民眾,須在8月16~27日期間辦理補繳;南區國稅局並強調,8月29日前,可使用晶片金融卡等方式辦理繳稅;30日後只能到金融機構臨櫃辦理。

國稅局官員說,去年5月,未依規定辦理105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的民眾,稅務單位已經針對這些案件,完成所得資料歸戶及計稅,補徵作業即將展開。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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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進一步說明,105年度綜所稅未申報需補稅案件,補繳期間為今年8月16日~27日,近日就會寄發稅單,民眾一旦接獲,務必仔細核對,不要置之不理。

除了補稅免罰案件之外,對於未申報應課稅所得額超過25萬元,且漏稅額超過1.5萬元的案件,除補稅外,還將處補稅金額三倍以下罰鍰,稅局裁罰後會一併寄送稅單及罰鍰繳款書。

國稅局指出,此次補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如在8月29日前繳納,可採用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信用卡等方式繳納;應納稅額2萬以內,可持繳款書至四大超商以現金繳稅。

如果拖過29日以後,就只能持繳款書及現金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且每逾期兩天,須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限繳日30天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該局特別提醒,如果是採用自動櫃員機繳納,操作時要注意,選擇「繳稅」選項,而不是「轉帳」,避免受騙。

除了前述繳款方式之外,民眾也可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採用行動支付方式繳稅。

官員還說,此次補稅案件繳款書以郵寄方式寄發,收到繳款書必須仔細核對,如對內容有疑問,或需要增列扶養親屬,可洽詢繳款書上所載服務電話及人員。

來源:引自107.8.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