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產署統計,近三年清理代管遺產收歸國有的遺產總值高達13.2億餘元。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表示,還在代管遺產未結案件高達1,879件,已訂定四年清理計畫,加速去化。
財政部官員表示,代管遺產類別包括:土地、房屋、有價證券、權利如動產、珠寶、骨董等,土地價值是按公告現值計算,因此,實際收歸國庫的遺產總值遠超過13.2億餘元。
已結案的案件中,收歸國有遺產價值最高的案件,是一位被繼承人鄂老先生,遺產總值達9,878萬元,含土地公告現值3,339萬元、現金6,539萬元。
他因在新店有一筆徵收補償款未領,過世後,由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並遺有北市大安區房產。
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卻常面臨「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多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承辦人力不足」三大問題。以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來說,就占了總案件數的三至四成,且呈現逐年增加趨勢。
而涉有訴訟爭執,常常導致案件遲遲無法結案,處理最久的案例就是當年涉及十信案的蔡辰洲,因涉及幾十個訴訟案,國產署自1988年被選任為財產管理人至今已30年,仍無法結案。
依民法對於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相關規定,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或繼承人不明者,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則歸屬國庫。
來源:引自107.8.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