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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稅 香港要外企提國別報告

全球反避稅風潮盛行,台商投資重鎮的香港,已決定移轉訂價暨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上路時程,2019年底前,企業必須提出國別報告,會計業者提醒台商密切注意此一情況,盡早安排國別報告申報事宜。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5)日舉辦BEPS最新發展研討會。安永香港合夥人韋偉表示,香港今年7月引進移轉訂價基本原則,並採用OECD建議的三層文檔結構,包括總體檔案、分部檔案及國別報告,其中,以國別報告與台商關係最為密切,也是台商最快需要面對的申報義務。

安永指出,國別報告適用對象主要包括總部位於香港,且前一年度合併年收入超過港幣68億元(約新台幣271.66億元)跨國企業集團,自今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會計年度起適用,並於會計年度結束後12個月內,也就是明年12月31日前提交。

而總體檔案以及分部檔案,則適用於所有香港納稅人,最晚可到2020年9月申報,不過有兩大豁免條款,包括業務規模或關聯交易未達一定程度。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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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表示,按業務規模豁免有三指標,包括年度總收入不多於港幣4億元、總資產不多於港幣3億元、不多於100名員工,只要符合其中兩項的納稅人,就不須準備總體檔案及分部檔案。

若是從關聯交易來看,企業與關係企業間交易項目未達一定門檻,也無須提供總體檔案及分部檔案。

安永稅務服務部執行總監林志仁表示,國際間有愈來愈多國家有國別報告的要求,截至目前為止,我國32個租稅協定中,僅紐西蘭與我國得以進行國別報告交換,他建議,台商跨國企業集團需留意所投資國家,是否需申報國別報告,並盡早安排申報事宜,選定代理母公司申報或透過當地關係企業完成申報義務。

來源:引自107.10.1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