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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遺產稅申報 兩點不漏

股票持有人死亡後,其自行保管、未送存集保的現股,相當容易被忽略,而因此漏報遺產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透過兩道防線防漏,查詢並調閱財產清單並核對未集保現股,確實申報遺產稅,以免挨罰。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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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國稅局指出,一般而言,股票持有人死亡時遺留的上市、上櫃、興櫃公司股票,大致可分成存放在集中保管證券存摺,或是自行保管兩種方式。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除了補登集保證券存摺情形外,記得向各股票發行公司或集保結算所查詢未送存集保的現股股數,才能正確申報。

該局近期就查核到一個案例,被繼承人甲君死亡後,繼承人僅依財產清單及證券存摺列載的股票數額來申報遺產稅。但國稅局進一步清查後,發現甲君生前持有台塑股票5萬股、國泰金股票34萬股長達30年,都沒有送存集保公司,合計價值二千餘萬元,除了要補徵遺產稅,還要處以罰鍰。

官員表示,納稅義務人在申報遺產稅時,有兩道防線可以避免漏報遺產稅。

首先,納稅義務人必須先查調被繼承人的所得以及財產歸戶清單,方法有很多,包括上網至稅務入口網申請查調,或是前往所屬稽徵機關臨櫃查調,而如果納稅義務人是子女或配偶,則可透過遺產稅電子申報軟體查詢。

在查到財產清單後,第二道防線就是運用這份財產清單,分別向投資公司、證券商,以及集保結算所等查詢核對。

來源:引自107.11.5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