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留意,106年度綜合所得稅補稅案件繳納期限至今(25)日截止,納稅義務人應把握最後一天,以免逾期繳納稅款,每逾二日須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限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106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各區國稅局已在1月初已陸續以雙掛號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
台北國稅局表示,106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核定補稅案件,經分析主要原因為重複列報扶養親屬、短漏報扶養親屬所得、未依規定檢附列舉扣除額相關證明文件、短漏報所得及稅額計算錯誤等。
台北國稅局指出,目前繳稅方式非常多元化,可至有代收稅款的金機構繳納、或使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ATM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又因應行動支付時代來臨,除上述的繳稅管道可選擇外,民眾還可利用手機,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的APP,直接掃描繳款書QR-Code行動條碼,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享受APP繳稅免出門、免排隊、不受時空限制,更精準、快速的便利服務。
該局提醒,民眾接獲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時,請仔細核對內容,如有疑義,務必在規定繳納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核定通知書或繳款書上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承辦人員洽詢。如確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請儘速在繳納截止日今日完成繳納,以確保自身權益。
來源:引自108.1.25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