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節能減碳防以及防制空汙,財政部研擬修正貨物稅條例,民眾購買節能標章電器每台減徵貨物稅2,000元,汰舊換新大貨車每輛減徵貨物稅由5萬元大幅調高為40萬元,財政部初估節能家電一年的「減稅利益」達62億元。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進行財政部業務報告,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標章電器,研擬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第12條之6修正草案,自修正條例生效日起二年內,購買節能標章電器等貨物以每台減徵貨物稅2000元為限,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目標。
為防制空氣污染,鼓勵民眾太舊換新大貨車,報廢1999年6月30日以前出廠大貨車,並購買新大貨車,減徵新大貨車貨物稅每輛以40萬元為限。
根據財政部規劃,節能標章的認定會請能源局公布符合節能標章的廠商或型號,民眾購買這些符合規定的節能家電,原則上先繳全額價錢,但是會請經銷商把消費者購買資料給國稅局,國稅局核算貨物稅多少,在2000元以下國稅局會主動退給消費者,賦稅署長李慶華表示,是「先買再退」,也就是民眾買了,確實有消費再退給你。
李慶華說,貨物稅條例修正行政院初步審查通過,預計下周院會過後就會出院會,然後就會送到立法院,只要委員沒有太多意見,本會期讀完,審查通過就開始實施,快的話上半年就可以實施;估計一年稅收損失62億元,推出兩年稅收損失124億元。
涉及貨物稅項目的電器類產品包括電視、冰箱、冷暖氣機、音響、除濕機、錄音機、錄影機、電唱機和烤箱;李慶華表示,例如錄音機、錄影機等電器,民眾選購時著重功能而非節能,這類產品沒有節能標章,就不在本次退稅適用範圍之內,民眾買這些電器仍有貨物稅。主要能退稅的是除了中央系統以外的冷氣機,包括箱型或分離式冷氣,電冰箱、除濕機和電視機等有節能標章的家電。
財政部蘇建榮表示,根據經濟部給的資料,目前市面尚沒有節能標章的錄音機或是錄影機;推出購買節能標章電器退稅,目的是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用品,只要有買新的節能標章家電用品就會退稅,不一定要舊換新。
來源:引自108.3.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