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在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時,常會有三大誤報情形,例如未出生子女、未婚夫妻、已死亡親屬,提醒民眾接下來5月報稅季時要特別注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2018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展開,提醒民眾不要因一時疏忽或誤解法令,造成虛列扶養親屬免稅額而受罰。所得稅法規定,修須符合民法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的家長家屬關係,且負有法定扶養義務,並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才能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國稅局表示,常見的誤報情形,包括誤報所得年度還未出生的子女,或是所得年度婚姻關係尚未成立,卻誤報為夫妻;也有民眾不小心將以前年度已死亡親屬列入,導致誤報而遭稽徵機關剔除。
來源:引自 108.3.2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