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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4月1日開徵 三方式繳納

財政部昨(28)表示,今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截止日至4月30日,提醒民眾在期限內完成繳納,每逾期二日將加徵1%滯納金。

民眾繳納使用牌照稅,共有三種方式,第一是現金繳稅或以存款帳戶轉帳納稅;第二是透過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選擇繳納方式,即可完成繳稅。

第三是透過行動支付APP繳稅,例如台灣Pay、ezPay簡單付、i繳費等,掃描QR-Code帶入繳稅資料並完成繳稅。

財政部表示,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在3月中旬寄送,此次開徵為自用車輛全期(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營業用車輛上期(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財政部統計,今年開徵車輛數約737萬輛,較去年增加1.92%;開徵金額626億5,592萬元,較去年增加1.03%。

財政部提醒,繳納期限至今年4月30日為止,若逾期繳納,每逾期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

來源:引自108.3.2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