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登記上路 父母贈與最高可享1,280萬元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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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登記上路 父母贈與最高可享1,280萬元免稅額

同婚登記今(24日)起上路,財政部表示,稅法相關權利、義務都能適用。也就是說,今年結婚者,除了每人每年可享有的220萬元免稅額外,還有每人100萬元的婚嫁贈與免稅額,最高將可以有1,28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今日施行,財政部表示,相同性別的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者,得準用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的規定,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的規定。

全台各地戶政事務所今日有不少同性新人辦理登記,財政部官員表示,今年同性結婚者將可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婚嫁贈與100萬元的免稅額,只要在結婚登記日前、後六個月內,父母均可主張適用贈與子女婚嫁財物。

因此,在子女結婚當年度,即可享有父母每人每年可贈與子女的220萬元免稅額之外,可以再加上每人100萬元的婚嫁贈與免稅額,以父母每人都贈與320萬元來計算,結婚當年受贈的財產合計最高可以享有1,280萬元的免稅額度。

來源:引自 108.5.2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