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修正條文今(13)日正式經總統公告,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消費者自今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止,只要購買符合規定的節能電器,包括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就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每台最高可退稅2,000元。
此外,為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只要2022年底前購買新車,並報廢2006年9月30日前出廠的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者,每輛最高可減徵40萬元貨物稅。
來源:引自 108.6.1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