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5)日邀請洗錢防制相關單位專案報告。財政部報告指出,針對洗錢防制共有三大作為,包括自金融情資審查課稅情形、稅捐逃漏樣態分析、及強化跨機關通報等。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邀請相關部會列席,針對鉅額現金提領等情形及洗錢防制措施進行專案報告。財政部表示,配合洗錢防制,共有三大措施:自金融情資審查課稅狀況、稅捐逃漏樣態分析、強化跨機關通報等。
首先,財政部各國稅局接獲個案情資後,會依職權調查自金融情資中的課稅狀況,今年截至9月為止共接獲金融情報784件,補徵及裁罰金額總計約1.94億元。
依據洗錢防制法等規定,針對新台幣5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或換鈔交易,及可能涉洗錢的可疑交易,金融機構都必須向法務部申報,並由法務部分送權責機關處理。
其次,財政部也會分析逃漏稅樣態,依據2018年「我國稅捐逃漏態樣分析報告」,逃漏稅金額最多的稅目為營業稅,其次則為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指出,常見的逃漏稅手法,包括利用人頭、假交易、漏開發票等,例如在海外設立紙上公司開立憑證請款,藉此避稅;也常見公司營業人為了逃稅,利用人頭帳戶調度資金,都可能構成洗錢犯罪行為。
第三,財政部表示會持續強化跨機關通報聯繫機制,近年來也精進各種查核技術,統計每年查獲逃漏稅件數約三萬多件,補稅金額約50至70餘億元。財政部表示,逃漏稅查核有賴機關間合作及通報,將配合法務部等單位落實逃漏稅通報機制。
來源:引自 108.9.2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