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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遺產稅不必回老家 12月起跨區服務上線

財政部賦稅署今(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以往遺產稅只提供跨局代收服務,但隨著《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即將上路,從今年12月1日開始,只要申報遺產總額、財產種類以及欲適用扣除額符合規定,這類遺產稅申報案件就可以跨局臨櫃申報,民眾可以在30分鐘內就拿到遺產稅完稅證明。

官員指出,遺產稅跨局申報需符合若干條件,首先是申報的遺產總額限制,要在新台幣2,500萬元以下,且沒有列報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

第二項條件為遺產的財產種類,僅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的不動產、現金、存款、上市櫃有價證券、車輛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財產,若為未上市櫃股票或有限公司出資額,個別投資面額不能超過500萬元,否則不能申請。

第三項條件則是欲適用的扣除額,只申報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農地農用扣除額、未償債務扣除額、應納未納稅捐扣除額、公共設施保留地扣除額及喪葬費扣除額。官員表示,若有申報其他扣除額,也無法跨局辦理申請。

官員表示,除了以上三類簡易案件條件,還有幾種不得跨區辦理的特殊狀況,包括逾期申報、代位申報、再轉繼承案件、涉及訴訟、被繼承人因公死亡或已非稅務居民,以及涉及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案件,這些案件還是得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審核,不適用跨區服務。

來源:引自 108.11.1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