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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開發票 明年上路

跨境電商開立發票輔導期即將結束,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昨(19)日表示,在Google、Apple二大業者雙重到位的情況下,自明年1月1日起,消費者可以在95%跨境電商交易中如期拿到電子發票,推估整體跨境電商將注入每期2.9億張統一發票張數。

許慈美昨日於國稅局例行記者會上指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針對年銷售額逾48萬元、經營B2C業務的跨境電商,從2017年5月1日起,就必須要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其中對於未開發票的業者暫不開罰,不過輔導期即將於2019年12月31日截止,持續輔導境外電商適用法規。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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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慈美表示,全台設有稅籍登記,且目前仍在營業中的122間跨境電商,已有包括Google、Sony、Amazon在內等七家跨境電商業者,於輔導後已開始開立雲端發票給消費者,至於Apple、Uber等諸多業者,雲端發票系統也預定將在明年1月1日到位。

許慈美表示,在Google、Apple二大跨境電商龍頭配合下,明年起消費者可以在95%線上交易中如期收到電子發票,國稅局仍會積極輔導其餘業者如期開立發票。

跨境電商從2017年5月1日納入稅法,許慈美指出,統計截至今年11月15日為止,總共繳納營業稅89.8億元,光是今年前十月營業稅就占了35億元,再加上前二年度所報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總共已貢獻稅收105.87億元。

許慈美表示,由於免罰條款將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明年1月1日起,消費者向境外電商進行消費時,商家都有義務開立發票,任何一筆漏開發票的交易,只要國稅局掌握到資料,都會依據依據營業稅法第52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開罰,並不會等到1-2月期發票申報完才開罰。

來源:引自 108.11.2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