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提醒,因應今年《貨物稅條例》第12-6條修正的加碼退稅額度,前二年已申請過大型車汰舊換新退稅的案件,以及尚未申請的舊案,都可以把握12月16日前最後申請時間再次提出申請,逾期後就無法再提出申請。
新版退稅優惠於今年6月15日正式生效,報廢符合規定的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前述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可申請退還新車貨物稅,在這次修法以前,只能退還最高5萬元稅款,不過這次退稅上限加碼到40萬元,並延長優惠期間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官員表示,可以申請的案件,包括過去二年內尚未申請的舊案、已經錯過退稅時限而遭駁回的舊案。
來源:引自 108.12.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