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習慣以現金領取退稅的納稅人,如果退稅憑單過期了,該怎麼辦?台北國稅局表示,已過期的退稅憑單,最多可以展延期限一次,到明年3月18日之前,都還能進行兌領。
官員指出,2020年度第一批綜所稅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只到今年9月30日,不過退稅憑單寄發後,截至10月為止,仍有許多民眾尚未領取他們的退稅,這些退稅憑單可能都已經過期了。
對於過期的退稅憑單,官員表示,納稅人可以帶著憑單,到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展延兌領有效期限,重新去銀行或郵局兌領退稅,申請時除了憑單之外,別忘了還要帶上身分證,若委託他人辦理展延,則要再檢附委託書、代理人也要帶身分證。
官員呼籲,納稅人可以直接指定自有的存款帳戶,讓國稅局直接撥款退稅。
來源:引自 110.11.1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