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遭凍結財產時,車輛是最常被凍結的資產項目之一,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當車輛被登記禁止處分後,即便繳清牌照稅,也未必能讓資產解凍,仍須檢視名下是否有其他欠稅。
陳先生欠稅好一段時間了,名下的一輛車也被禁止處分,為了賣掉這輛車變現,近期他決定將所有欠繳的牌照稅繳清,向稅捐處申請塗銷禁止處分登記,卻在申請時碰壁。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果欠繳應納稅捐,稽徵機關可以針對相當於應繳納稅額的財產,通知相關單位禁止移轉登記,這裡提到的欠稅,是指當事人名下「所有的欠稅」。
稅捐處表示,陳先生若仍想出售其車輛,須等到各項欠稅全數繳清後,才能符合塗銷禁止處分登記的條件,呼籲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時要按時繳納,以免讓財產交易遭遇困擾。
來源:引自 110.12.0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