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規定,凡是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而如果是非居住者有我國來源所得,則是在給付時採就源扣繳。
國稅局表示,給付對象是否為居住者,稅法中有明確認定,若在國內有住所、經常居住境內,或是雖無住所、但同一課稅年度居留滿183天者,就會認定為居住者;不符前述規定者,則為非居住者。
對於非居住者的薪資扣繳率,依規定應按給付額扣取18%,不過若月薪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扣繳率則可降到6%。換言之,基本工資調整,連帶也會影響公司給付非居住者員工的扣繳率標準。
勞動部日前公告,2022年每月基本工資由24,000元調整至25,250元,其1.5倍為37,875元,也就是非居住者員工的扣繳率認定基準。
舉例而言,A君、B君為某公司外籍員工,當年度在台居留時間未滿183天,兩位都是稅法上的非居住者,公司給付A君2022年1月月薪3.6萬元,則低於認定基準,適用扣繳率為6%,需扣繳2,160元;而B君月薪4萬元,則扣繳率提高到18%,應扣繳7,200元。
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通常為公司,在給付非境內居住者薪資所得時,應依規定扣取稅款,並在代扣稅款日起十天內,向國庫繳清稅款,並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以免受罰。
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也可直接透過網路傳輸方式,即可完成申報,不僅節省往來奔波時間,同時也能達到節能減碳效果,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