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裝電梯要不要課房屋稅,各地的規定有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轄內有明確提供二類免稅規定,首先是僅供運送產品的貨梯,原則上可以免課房屋稅;其次,對於公寓、大廈的乘人電梯,則是視其規模決定課稅與否。
按《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以及可以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作為課稅的對象。
稅務局表示,電梯及升降梯也是附著於房屋的設備,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原本便是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不過在台中市,不同用途的電梯,目前設有免稅條款。
稅務局指出,如果電梯的用途主要供運送貨品,則與一般機器設備相同,無需課徵房屋稅;至於客梯,依台中市目前適用的規定,住家房屋裝設載客人數在六人(含以下),且所停階數在五停以下的客梯,目前都不會納入房屋稅的課徵範圍。
來源:引自 111.01.1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