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2018年施行迄今已獲致相當成果,尤其針對高階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延攬,該法已成功吸引YouTube共同創辦人陳士駿,及眾多資通訊、資安、生醫、航太、離岸風電等產業頂尖關鍵人才來台。
考量台灣現階段正值國家經濟發展與產業轉型的關鍵時刻,5+2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人才需求孔亟,為掌握攬才契機,國發會依據各界反映及建議,協同相關部會研修外國人才專法,新版外國人才專法已於2021年10月25日正式施行,提供更具吸引力之工作及居留規定,並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等相關權益,讓更多國際優秀人才能夠「進得來」、「留得住」。
外國專業人才的延攬具「技術外溢」效益,且可與國內人才相互激盪、互展所長,匯聚全球各領域菁英來台,可引入創新知識與國際觀,為我國帶來新技術、新觀念、新市場,並加速國內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厚植經濟持續成長動能,打造台灣成為全球經濟的關鍵力量。
此次修法重點包括:一、「增加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認定之彈性」,以前僅有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金融、建築設計以及法律等八大領域,此次增訂由國發會會商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的機制,以網羅全球新型態產業及跨領域優秀人才,目前已有營造、工程、觀光旅遊、快遞物流、專利及法律諮商等領域的高階主管或跨領域專業人才完成會商認定,將陸續取得就業金卡。
二、「爭取優秀外國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外國人才專法放寬教育部公告世界頂尖大學(如Q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之排名前500名大學等)的畢業生在我國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無須具備二年工作經驗,以加強吸引外國優秀青年與應屆畢業生來台。
三、「鬆綁外籍人士申請永居之規定」,外國人才專法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在台連續居留期間由五年縮短為三年,且取得我國博士學位者,得再折抵一年,另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在台連續居留期間維持五年,惟若取得我國碩、博士學位者,則得分別折抵一、二年。
四、「優化租稅優惠及社會保障措施」,以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首次來我國從事專業工作,其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折半課稅,適用期間為三年,為強化長期留台誘因,外國人才專法將適用年限由三年延長為五年。
國發會並設立「台灣就業金卡辦公室」,協助專業人才申辦就業金卡,並提供工作、居留、子女教育、住屋、租稅等各類在台生活之全方位一條龍雙語服務。(本文由國發會人力發展處長林至美口述,記者葉卉軒採訪整理)
來源:引自 111.04.1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