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後,職災勞工權益獲得更多保障。勞保局表示,職災勞工經全民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醫師認定有醫療上需要,選用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者,得先行墊付自付差額後,再向勞保局申請核退差額費用。
勞保局表示,為保障職災勞工權益及兼顧保險資源有效運用,根據災保法規定,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將現行健保部分給付,由勞工自付之特材費用差額納入職災醫療給付範圍。此舉可大幅增進遭遇職業傷病被保險人醫療給付權益。
勞保局說明,職災勞工申請核退健保自付差額特材之費用時,應檢附申請書件包括: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及收費明細以及自付差額同意書。
來源:引自 111.06.2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