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昨(4)日表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再延長一年,受疫情影響營業人快速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截止日也順延至2023年6月30日。
北區國稅局提醒營業人,紓困特別條例中,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不必逐案陳報財政部核准,只要是2020年1月15日營業稅稅籍狀況為營業中的營業人,短期內營業收入驟減達15%,就可以申請退還溢付的營業稅額,且申請次數不限,依審核原則,每家累計退稅額度最高可達30萬。
原則上營業稅採進銷扣抵,當「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時,帳上溢付的營業稅額必須留到下期扣抵。但因應疫情期間,除了財政部決定由所在地國稅局報經財政部核准退還,為了提高營業人資金運用效率,決定將紓困條例中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再延長,盼營業人能度過難關。
來源:引自 111.07.05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