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處表示,為增加租賃住宅的市場供給,台北市已針對符合要件的個人出租住宅提供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40%租稅優惠,每屋減徵稅額各以1萬元為上限。符合資格者,地價稅應於當年9月22日以前、房屋稅應於減徵原因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地價稅則自次年、房屋稅自申請當月開始適用。
為健全租賃住宅市場,北市府已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訂定「台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自2021年11月10日起實施,符合要件者,給予減稅優惠,希望藉由租賃住宅服務業的推動,保障租賃雙方權利義務。
稅捐處說,台北市對房屋供公益出租或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採輕稅政策,除地價稅及房屋稅可享自住優惠稅率外,所得稅部分還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5萬元免稅額之優惠。
來源:引自 111.07.2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