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進口貨物若構成虛報貨名,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將遭到處罰,然而過去對於虛報貨名認定迭有爭議,財政部關務署已訂定海關認定及審議要點,保障進出口人權益,必須符合兩要件,才能認定為虛報貨名。
兩大要件分別是貨名申報不符,以及不具客觀合理依據。若進出口人已按照真實型錄資料,或按照貨物學名、俗名、商業名稱等來申報,就不構成海關緝私條例所指的虛報貨物名稱。
官員表示,過去有部分業者是刻意虛報貨名,將應稅貨物申報為免稅貨物,來逃漏進口關稅;但也有業者僅因不諳申報規定,而以貨物俗名、一般商業名稱申報,衍生認定爭議,因此特別訂定「海關認定及審議虛報貨名要點」。此外要點也針對虛報貨名認定爭議,訂定內部審議程序,讓案件認定過程更為嚴謹。
來源:引自 111.08.0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