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觀光產業促進國內旅遊,鼓勵國人留宿國內旅宿,增加在地消費,並帶動周邊產業發展,政府今年7月15日起,推出悠遊國旅個別旅客住宿優惠活動,提供符合資格的國人從事旅遊獎助。北區國稅局表示,旅宿業者所取得獎助款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報繳營業稅。
北區國稅局指出,旅遊獎助款獎勵的對象為旅客,由參與獎助活動的合法旅宿業者,在旅客入住時核對個別旅客之身分證明文件,符合獎助資格則現場「折抵」住宿費,旅宿業者再向所在地縣(巿)政府申請核撥款項,免由旅客個別申請,以簡化作業流程。
國稅局說明,旅宿業者提供旅客住宿所收取的價錢,應包含「住宿費」的獎助款及旅客自行支付折抵後房價金額,兩項都屬住宿房價收入,使用統一發票的旅宿業者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來源:引自 111.09.0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