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鼓勵貨物出口,外銷貨物可向國稅局申請退還5%營業稅,中區國稅局昨(20)日表示,卻有不肖廠商利用「假出口、真退稅」的手法詐領退稅金,提醒營利事業冒領退稅款遭查獲,除要繳回退稅款外,還會處以逃漏稅五倍以下罰鍰,嚴重的情況恐免不了刑責。
中區國稅局官員表示,業者利用出口貨物可申請退稅的機制,持虛假交易資料,向稽徵機關申報退營業稅,並舉例,先前有位公司負責人虛開不實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外銷貨物冒領退稅額的依據,並填載不實出口銷售金額後向國稅局申請退稅,使稅捐機關承辦人員誤認有出口貨品而退稅,官員表示,業者除了要追繳詐領稅額,如果經檢察官以違反商業會計法等規定提起公訴,恐面臨相關刑責。
國稅局官員說明,甲公司從事廢五金、電子零件等產品的進、出口買賣業務,2014年至2018年間向國內電子零件製造廠商,標購其他混合五金廢料並取得合法進項憑證,甲公司將標購貨物利用小三通方式銷往中國大陸,因未能取得合法出口文件,無法申請退還外銷貨物的進項營業稅款,甲公司動起歪腦筋,聯合境外香港A公司進行假交易,以低價金屬粒料或混合五金產品,混充成高價的電子五金貨物報關出口到境外香港A公司,製作不實出口文件。
之後甲公司又利用假文件向國稅局申報出口金額1億5,482萬餘元,不過因申報的金額偏高,被海關發現異常向中區國稅局通報,經檢調單位聯合調查出甲公司利用不實出口金額申請退稅,詐領營業稅額750萬餘元。
另外也查獲甲公司漏報國內銷售額5,945萬餘元,補徵營業稅297萬餘元並裁處罰鍰,公司負責人經法院判決違反商業會計法,執行有期徒刑數個月。
國稅局官員表示,營業人如果利用虛報文件退稅出口貨物,涉冒領退稅款以及涉犯商業會計法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罪及刑法詐欺罪,提醒企業要合法申報退稅。
來源:引自 111.9.2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