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表示,報廢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十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在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可減徵新車貨物稅每輛最高5萬元。購買新古車,是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籍過戶」手續,而非「新領牌照登記」,二者不同,因此無法適用貨物稅條例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
來源:引自 111.12.05經濟日報
北區國稅局表示,報廢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十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在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可減徵新車貨物稅每輛最高5萬元。購買新古車,是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籍過戶」手續,而非「新領牌照登記」,二者不同,因此無法適用貨物稅條例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
來源:引自 111.12.05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