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19)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將延長四年至2026年12月31日,力拚本會期三讀通過,延續減稅利多。
為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規定,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報廢一期至三期的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
眼見年底將至,租稅優惠將屆期,立法院財委會也快馬加鞭,昨日初審通過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將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既有租稅優惠延長四年至2026年底,有助減碳,邁向淨零排放。
除政院版修法,另有國民黨立委張育美、台灣民眾黨團等二版本提案,內容與政院版大致相同,昨日在財委會討論,共識度相當高,民進黨籍財委會召委鍾佳濱表示,希望力拚本會期三讀,讓政策無縫接軌。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則提醒,減稅對於改善車輛空汙僅是「治標不治本」,相關部會應提出政策,推動運具電動化,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行政院在討論貨物稅減徵延長時,行政院長蘇貞昌也特別指示交通部、環保署應提出政策工具。
來源:引自 111.12.2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