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勞保局表示,事業單位向國稅局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於年度內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全數扣除該自願提繳之金額。
勞保局提醒勞工,如在111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務必要記得在明年報稅時,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個人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來源:引自 112.01.10 經濟日報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勞保局表示,事業單位向國稅局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於年度內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全數扣除該自願提繳之金額。
勞保局提醒勞工,如在111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務必要記得在明年報稅時,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個人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來源:引自 112.01.1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