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齡化社會來臨,有民眾想在住家外加裝電梯,方便長輩上、下樓,不過加裝電梯是否會增加房屋稅負擔?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電梯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原則上應依規定核算現值,一併課徵房屋稅。
台中市地稅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在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
以電梯為例,屬附著在房屋的設備,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原則上應依規定按「載客人數、停階數、電梯速度」等來核算房屋現值,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地稅局表示,像工廠附設的貨梯,若僅供運送產品,為製造產品必須設備,主要用途以製程中運送產品為限,則屬於一般機器設備,與前述足以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狀況有別,因此免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提醒房屋如果有增設電梯,應記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在增設完成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來源:引自 112.03.0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