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民眾購買電動車,達成節能減碳目標,北區國稅局表示,2025年12月31日前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新電動小客車,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完稅價格在140萬元以下免徵貨物稅。
官員表示,一般來說民眾購買汽機車,將會「從價徵收」15%至30%貨物稅,小客車依汽缸排氣量,從價徵收25%至30%貨物稅;貨車、大客車及其他車輛,則從價徵收15%貨物稅,至於機車則從價徵收17%貨物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購買電動車,要免徵貨物稅須符合三要件,包含一僅限於新車,如果是新古車就不適用,因為新古車是全新已領牌車,無法再次領牌登記,所以也就無法適用減徵新車貨物稅。第二、完全以電動為動力,油電混合動力車輛,只享有貨物稅減半徵收的優惠。第三、完成車輛新領牌照登記。
國稅局說明,電動小客車完稅價格如果超過140萬元,超過部分按小客車稅率減半徵收貨物稅。
來源:引自 112.03.1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