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鴻薇、李貴敏、羅明才等人上周在立法院財委會提出臨時提案,表示近3年受疫情影響,要求財政部比照往年將綜合所得稅報稅期限由5月底延長至6月底,以減緩民眾壓力。
財政部官員表示,今年疫情趨緩,沒有人潮分流的問題,目前財部評估結果是報稅期限不延期。官員解釋,「所得稅法」明定綜所稅、營所稅辦理結算申報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31日。過去3年基於疫情嚴峻,而援引「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以天災、事變為由公告全面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
財政部官員提醒,若民眾真的有經濟上困難,依據紓困振興條例提供延分期繳稅措施,有經濟壓力的納稅人可多加利用。官員說,紓困振興條例施行至今年6月30日,財政部提供最長延期一年、分期三年的紓困措施,供財務上有困難的納稅人緩解經濟壓力,財政部也會在4月20日的記者會上宣導報稅的相關管道及方式。
來源:引自 112.04.1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