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有錢愈會節稅,據了解,富人主要節稅方式不外乎捐贈、醫藥費列舉扣除額,納稅人捐贈對象若為政府,可列舉扣除額度就沒有上限,另外醫藥扣除額也同樣無上限,只要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皆能列舉扣除。綜所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綜合所得淨額 X 適用稅率-累進差額」,其中,綜合所得淨額計算方式為「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也就是說,在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加總金額高於綜合所得金額狀態之下,所得淨額就會是「零」。
有錢人免繳稅的情況,外界常認為不公平,就連立法院預算中心都曾發布報告關注這項議題。
近年綜合所得超過200萬元卻免繳稅的納稅人戶數,2011到2013年之間仍在100戶以下,2014年突破百戶到117戶,2018年更達到931戶高峰,2019年共約260戶,2020年共約217戶,最新公布的2021年資料,則有共260戶。
財政部近年也持續留意並定期查核,國稅局針對捐贈、醫藥費列舉扣除額,也都會關注個案適用要件,若不符規定將會剔除補稅。
另外財政部指出,近年推動各項減輕民眾負擔措施,根據2021年綜所稅申報統計,已有47.4%、將近半數無須繳稅。
財政部舉例,像是自2017年起公告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若納稅者家戶可扣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小於家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差額部分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保障納稅者家戶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課稅。另外2018年起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綜所稅四項扣除額,包含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超過542萬申報戶受益。
2019年起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定額扣除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並訂定排富規定,受益戶數約33萬戶。
來源:引自 112.07.0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