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娛樂稅稅籍及維護租稅公平,新竹市娛樂稅籍清查作業已從7月1日展開,新竹市稅務局提醒,還未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手續的業者,應儘速辦理,以免被查獲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娛樂稅清查對象包含已辦妥娛樂稅代徵的營業人,及未辦妥娛樂稅代徵登記而有提供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供人娛樂的營業人,例如經營KTV、餐廳附設卡拉OK、舞廳舞場、網咖、具娛樂性質的選物販賣機等,其所收票價或收費,均應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娛樂業者,凡提供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的營業人,於開業、遷移、轉讓及歇業時,均應事前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遭檢舉或被查獲,將處以新台幣1.5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另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外,按應納稅額處五倍至十倍的罰鍰。
來源:引自 112.07.1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