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勞務交易熱絡,為使國內營利事業合理計算給付境外電商所得之扣繳稅款,減少事後申請退稅作業及減輕國內營利事業租稅負擔,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申請核定境外電商適用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須留意申請主體、應備文件等四要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隨著網路交易興起,跨境電子勞務,包含線上遊戲、廣告、視訊電影、互動式溝通等,交易十分熱絡。而境外電商取得我國來源收入,可自行或授權代理人事先申請核定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使國內營利事業可據以計算所得及扣繳稅額。
但實務上常見境外電商於合約約定,必須由國內營利事業負擔這筆所得稅,有的未授權國內營利事業代理申請核定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有的未告知國內營利事業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申請核定結果,導致身為扣繳義務人的國內營利事業,仍須按原給付額規定扣營所稅,導致資金積壓情形。
國稅局說明,財政部已開放營利事業可拿出實際負擔的國內收入應稅證明,於事前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定合作的境外電商適用的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並據以計算所得與營所稅扣繳金額,重點為以下四項:
首先,申請者必須是實際負擔扣繳稅款的扣繳義務人,大多是國內營利事業;再者,必須由事業登記所在地國稅局受理;第三,需說明要辦理的業務為申請核定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最後,記得準備扣繳義務人實際負擔營所稅的證明文件、與境外電商合約、該電商主要營業項目、營業內容,必要時也須說明境內外交易流程。
該局提醒,為使營利事業知悉境外電商申請核定之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財政部有公告正面表列境外電商經稽徵機關核准名單,可至財政部官網查詢。
來源:引自 112.11.0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