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現行可享有薪資費用抵減率130%的租稅優惠,這項優惠將於今年5月19日結束,經濟部先前已預告修法,除延長十年至2033年底外,修法還有三大亮點,預計今日在行政院會通過。
首先,現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加薪加成減稅的啟動時機,必須是在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也就是失業率連六月高於3.78%,然而過去適用案件少,外界質疑啟動門檻嚴苛,此次修法刪除啟動門檻,使這項租稅優惠常態化。
其次是提高抵減率,加薪抵減租稅優惠從原本130%提高至150%,與增雇員工抵減率相同。
第三是擴大增雇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增雇對象,除維持現行24歲以下青年外,也增納45歲以上員工也能享有租稅優惠,減除率一樣為150%,同時刪除增資或新設資本額的門檻要件,提升中小企業延攬青年,並提高雇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
舉例來說,一家中小企業增聘兩名45歲以上員工,月薪3萬元,合計年薪為72萬元,可以150%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加成減除,也就是除了減除72萬元薪資費用外,還可額外減除36萬元,以20%營所稅率計算,可省稅7.2萬元。
除加薪加成減稅延長並精進外,經濟部此次修法也同步延長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所得稅等租稅優惠,實施期限都是到2033年12月31日。
中小企研發投抵優惠是希望厚植研發量能,此次修法納入「有限合夥事業」,抵減率則維持10%或15%,並以當年度應納營所稅30%為限;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所得稅適用條件、優惠皆不變,盼能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
來源:引自 113.04.1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