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已於5月開徵,距離繳納期限只剩不到半個月。嘉義市財稅局表示,房屋稅開徵期間常有民眾詢問,房子都住30年了,為何還要繳房屋稅?到底要住幾年才可免稅?但財稅局強調,現行法規並未針對一定的屋齡給予免徵房屋稅優惠,因此,屋齡並非房屋稅免稅要件。
財稅局解釋,老屋應符合「房屋現值達免徵標準」及「住家使用」兩項條件,納稅義務人才能免繳房屋稅。
所謂「房屋現值」指的並非房屋市價,而是經由稅捐稽徵機關以房屋標準單價、地段率、折舊率及經歷年數為計算基礎,核定來計算稅額用的房屋價格。
而房屋現值每年會折舊,當房屋現值折舊到免徵標準以下,只要實際是作「住家使用」,不分自住或非自住,都可不用再繳房屋稅。
至於免稅標準,房屋稅條例規定為10萬元,不過地方政府可在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按增減程度來調整,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千元計算。
以各縣市來看,台北市今年5月房屋稅的免徵標準為10.9萬元,新北市則為11.1萬,只要房屋符合標準,並作為住家使用,就可免納房屋稅;至於房屋現價高於免徵標準的房屋,無論屋齡多高,都需要課徵房屋稅。
不過要留意的是,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俗稱囤房稅2.0)已於今年元月修正公布,並自今年7月1日起上路,明年5月繳納房屋稅時適用,其中針對免稅房屋部分,適用對象改為自然人全國僅限三戶,法人則不適用這項免稅規定。
財政部提醒,在囤房稅2.0上路後,房屋使用情形若有變更,應在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每年3月22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來源:引自 113.05.2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