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給付員工接受教召請假期間的薪資費用,可針對給付薪資的150%自當年度申報所得額加成減除。
為保障後備軍人接受召集的相關權益,並減少召集期間對各機關團體營運衝擊,國防部及財政部2022年訂定「員工接受召集請假期間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並自2022年上路。
中區國稅局表示,各機關團體申請優惠時,應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薪資金額證明、計算召集期間給付薪資明細表、請公假之假單、請假紀錄、教召令或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在營服役的契約證明與解召證明文件。
國稅局舉例,甲君受雇於某公司,2023年間接受14天教召,召集期間公司給付薪資2萬元,公司在申報2023年營所稅時,薪資費用可以150%加成減除,即可自所得額減除3萬元。
國稅局提醒,各機關團體給付員工請假期間薪資金額,應以國稅局核定數為準,不過若該期間薪資已適用其他法律規定的租稅優惠,就不得重複適用。
來源:引自 113.07.2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