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發展,愈來愈多人透過手機或電腦做網拍,桃園市稅務局表示,營業人若以住家作為網拍營業登記場所,只要符合三條件,就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三條件包含,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即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同時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為地上房屋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完成戶籍登記;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都市土地面積3公畝(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七公畝(約211.75坪)為限;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來源:引自 113.08.0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