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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黃金出國 別誤踩紅線

我國民眾在國外遭查獲夾藏黃金案件頻傳,財政部關務署昨(28)日表示,部分國家已將台灣列為「黃金走私轉運站」,對國人行李及人身施以較高密度與強度的檢查。

關稅署提醒民眾出入國境時,要特別留意黃金等管制物品的攜帶,尤其是前往日本和印度兩國,務必符合規定,以免違法受罰。

關務署強調,台灣被部分國家列為「黃金走私轉運站」,除影響個人行程與旅行感受,對我國際形象也造成極大的傷害。

為此,海關職司邊境管制時,將特別加強國境洗錢犯罪防制行為,積極與各國執法機關合作,對於毒品、槍械走私,及惡意逃漏進口稅費等影響國家稅收或經濟安定行為,列為重點查緝項目。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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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指出,近來國外海關查獲多起我國旅客及空服員走私黃金被罰案件,遭查獲旅客大多聲稱是接受委託,以一定酬勞私運黃金至日本、印度等國,其走私手法是將黃金條塊、黃金飾品,利用彈性束帶、胸罩內衣等隱匿綑綁方式夾藏闖關。

日本政府鑑於旅客夾帶走私黃金跨境案件頻繁發生,已嚴重影響其稅收及可能衍生洗錢犯罪等問題,對被查獲走私黃金旅客除大幅提高罰款金額,情節嚴重者甚至判處有期徒刑。印度政府對於走私黃金行為,更處以嚴刑。

關務署還表示,因應洗錢防制法去年6月28日修正規定,民眾在出入國境時,若攜帶現鈔、黃金、有價證券、有洗錢之虞的物品等,應特別留意海關申報規定。

目前進出海關的各項攜帶物品各項規定如下:新台幣現鈔10萬元為限;人民幣現鈔2萬元為限。

來源:引自107.8.29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