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營業租賃真漏稅 補帶罰
2018-07-03
合作社獲配股息 不計入所得
2018-07-04
顯示全部

綜所稅首批退稅 7月31日入帳

今年報稅的首批退稅即將開始。財政部賦稅署昨(2)日指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情況已統計完成,全台總計有230萬件適用,總退稅金額約364億元,將在7月31日撥入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

南區國稅局表示,第一批退稅對象,主要是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網路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以及5月10日前以二維條碼或人工(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且符合退稅之案件。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退稅方式分為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採取直撥退稅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採一般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民眾如接獲通知,需儘速在7月31日起至9月28日止的兌領期限內,持憑單向指定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案件,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的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的案件,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國稅局鼓勵納稅義務人多採用直撥退稅,不僅可以免除憑單兌領的麻煩手續,更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被冒領或遺失等困擾。

結算申報時若未採用直撥退稅,納稅義務人仍可透過國稅局寄發的「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在期限內掃描QR-Code線上回覆退稅存款帳號,或使用自然人憑證前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直撥退稅。

依財政部規劃的退稅期程,第一批退稅在今年7月31日,主要對象為如期完成網路申報,或在5月10日前完成人工申報者;第二批退稅預計10月31日,對象主要為如期申報,但非屬第一批退稅者;第三批退稅則針對逾期申報退稅,及經稽徵機關核定為退稅之案件,退稅時間要等到明年的1月18日。

來源:引自107.7.3 經濟日報